停車燈 - 使用規則
大多數司機不知道如何按規則打開停車燈,儘管這並不復雜。這部分照明設備通常簡稱為停車燈,旨在提高停車和在某些條件下駕駛時的安全性。
《道路交通許可條例》中有關停車燈的項目
值得記住的是,停車燈總是與近光燈或尾燈一起亮。因此,在使用這些模式時,它們默認工作,這是一個先決條件。如果任何一個燈泡燒壞,檢查員有權開罰單,因此您應該監控設備狀況並及時更換故障元件。
第 19.1 條規定,當能見度有限或在黑暗中進行移動時,牽引車、拖車或半拖車上的燈必須始終工作。對其餘車輛同時必須工作常亮。
如果車輛停在路邊沒有照明或能見度差(霧、雨或雪),第 19.3 段要求所有道路使用者打開燈。不禁止開啟輔助燈——霧燈或大燈,以提高汽車的能見度,增加行車的安全性。
違反照明設備使用規則通常會被處以 500 盧布的罰款或警告 - 由檢查員酌情決定。
什麼時候開什麼時候不開
如果天氣陰天或正在下雨,您可以在市區或高速公路上開車時使用燈光。這與日間行車燈一起將提高汽車的能見度,尤其是後面,因為在這種情況下沒有任何跡象表明汽車。
根據交通法規,在燈光昏暗和光線不足的區域停車或停車時,必須打開停車燈。這就是為什麼在當時考慮的設備選項被添加到汽車的設計中。燈光標誌大大降低了事故風險,可以從遠處看到汽車,其他駕駛員可以評估其相對於道路的位置。如果能見度因任何原因受損,這也適用於白天。
另一個必須使用燈的情況是牽引拖車、半拖車和其他類似結構時。牽引車輛也需要包含許可,通常與它們一起使用警報來集中其他駕駛員的注意力。
順便一提! 在某些車型中,如果轉向信號燈在停車時打開到適當的一側,則一個間隙燈比另一個亮。這使您可以更好地從道路一側突出汽車。此選項通常用於許多歐洲模型。
現在在白天,汽車必須始終打開位於前方的行車燈。有些司機打開停車燈,但你不能這樣做,因為它們不能提供必要的能見度和 它們不能替代停車燈。.在這種情況下,您應該打開近光燈或霧燈。
此外,您不能只在夜間使用停車燈,因為它們不能提供足夠的能見度。它們必須與近光燈或遠光燈配合使用。
視頻課程:車內燈光控制。
量規的類型及其結構
儀表有不同的類型,因為車輛的尺寸和設計特徵各不相同。可以區分幾個組,每個組都有自己需要了解的特徵:
- 標準正面.它們也被稱為停車燈或前燈。通常位於近光燈中,它使用低功率燈泡,在停放時照亮元件。在某些汽車中,停車燈是單獨的或與轉向信號燈結合使用。
- 前 LED.在許多現代模型中,燈的實現是以 LED 元件為代價的,這些元件可以具有不同的形狀和尺寸。這部分已成為可識別的設計元素,賦予個性。對於正面元素,亮度沒有特殊要求,因為在黑暗中,即使是微弱的燈光也清晰可見。LED元件不僅是安全元件,也是汽車外部的一部分。
- 後部.可以是標準的,也可以是 LED 的,在使用近光燈或遠光燈時一直工作。對亮度沒有要求,但燈光必須在夜間和低能見度下清晰可辨。在這種情況下,燈是尾燈的一部分,通常位於更靠近外部的位置,以更好地指示汽車。後駐車燈也可以是LED。
- 邊.根據車輛的大小,可以位於汽車的前部或後部或整個側面。如果長度為 6 米或更長,則兩側的最小淨空數應至少為兩個。但通常使用更多的元素來更好地標記車輛。
- 最佳.也用於大型車輛和公共汽車,以指示黑暗中的輪廓,並警告其他駕駛員大型車輛正向相反或迎面而來的方向行駛。
- 駕駛室立柱側面.用於舊款乘用車。現在他們幾乎從未見過。Moskvich 2140 上的間隙視圖
為了提高卡車和公共汽車的能見度,通常會在其上粘貼反光元件。
至於設備,在這裡我們可以區分停車燈固有的幾個特徵:
- 通常該系統由反射器、漫射器和燈泡組成。由於使用鹵素燈或 LED 燈作為光源,第二種選擇更可取,但並不適用於所有型號。該設計可以包含在前照燈或車燈中,也可以是單獨的,沒有硬性限制。
- 前後燈成對使用。因此,有必要購買相同的燈泡,使它們具有相同的光強和光通量的傳播角度。
- 在為後部選擇燈泡時,您必須記住,駐車燈的亮度不應超過剎車燈或方向指示燈。
順便一提! 使用 LED燈泡在現代汽車中,您必須安裝所謂的“保險槓”,這樣您就不會不斷彈出故障通知。
停車燈顏色要求
燈的顏色有明確的指導方針,應遵守:
- 白色或黃色燈泡必須安裝在前面,不允許其他選項。
- 尾燈必須始終為紅色。這通常通過燈中的擴散器來實現。
- 側面元素通常是黃色的,但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是紅色的。
推薦觀看:使用不同顏色的燈光的責任。
尺寸在所有機動車輛的設計中,因為它們的存在在所有國家都是強制性的。它們的設計和光源可能有所不同,但在低能見度條件下停車和駕駛時,它們始終為安全起見。